独生子女证并不是一人一本,而是夫妻双方共同持有一本。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5年12月31日前),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个证件是夫妻双方共同持有的,代表了他们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决定,并享受由此带来的相关政策和待遇。因此,独生子女证并不是单独为夫妻中的某一方发放的,而是双方共同持有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