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营业执照不交公章是不可以的。公司在完成注销手续之后,虽然公章无需特意进行注销程序,但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公章在终止使用之后,使用单位有义务在十日之内将所有公章悉数交还给它们的上属主管部门或者是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登记与管理的机构进行封存管理。倘若未按照规定期限交付公章,将会面临上属主管部门或是登记管理机关对此行为采取强制性的收缴措施。
具体来说:
公章的交还义务:
- 公司在注销后,必须将所有公章交还至原进行备案登记的公安机关进行妥善处理,严禁擅自随意销毁公章。
- 公安机关会对收回及收缴的公章预先存放两年时间,若在此期间内并无任何特殊情况发生,预存期满之日起将统一实施销毁操作。
不交公章的法律后果:
- 如果未按时交还公章,可能会面临被强制收缴的法律后果。
- 这不仅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注销流程,还可能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产生不利的法律影响。
建议与指导:
- 在决定注销公司之前,应确保公章的妥善保管,并准备在注销过程中按时交还。
- 如果公章遗失或无法找到,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章遗失的声明和补办手续。
- 在注销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确保公章的顺利交还和销毁。
综上所述,注销营业执照时,不交公章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麻烦,建议公司在注销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章的交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