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去法院。具体情况如下:
不起诉决定效力:检察院不起诉是检察院对案件的一种处理方式,表明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以及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的处理决定。这意味着案件在检察院阶段便已经终结,无需再提交到法院进行审判。
不起诉后的可能情况:
被害人权利:对于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检察院不起诉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会去法院。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检察院和被害人的后续行动。如果你有更具体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