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宣告以后,刑法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必须是没过追诉时效-陶志宏律师|法行宝
2025-06-18 刑事辩护

确实,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必须是该漏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详细解读

  1. 时间节点:

    • 漏罪必须是在判决宣告以前就已实施的。
    • 漏罪是在前罪“判决宣告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才被发现。
  2. 追诉时效:

    • 漏罪尚未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这是确保漏罪能够得到追究的重要前提。
  3. 并罚原则:

    • 对新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后,需将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
    • 并罚时,应遵循数罪并罚的原则,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4. 已执行刑期的计算:

    • 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示例说明

假设某人因抢劫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执行10年后,又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伤害罪,且该伤害罪未超过追诉时效。此时,法院应对该伤害罪作出判决,并将此刑罚与原先抢劫罪的刑罚进行并罚。在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时,会考虑已经执行的10年刑期。

特殊情况

  • 如果漏罪与前罪属于同种犯罪,也应实行并罚,不能因为发现了前罪同种的漏罪而推翻原判决,重新量刑。
  • 如果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才发现其在原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处理,且漏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则应当依法对漏罪单独定罪量刑,而不应与前罪并罚。

综上所述,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确实需要该漏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才能依法进行追究并与其他刑罚进行并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