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办了独生子女证生二胎是否罚款”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地的具体计划生育政策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时间节点。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不同地区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生育二胎的政策规定可能存在差异。一些地区可能已经取消了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生育二胎的处罚,而另一些地区则可能仍然保留相关规定。
以河南省为例,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解释,对于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双独”夫妇(即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农村独女户”在2011年11月25日之前领取的不需退回;“单独”夫妇(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在2014年6月3日之前领取的不需退回。之后领取的,如果生育二胎,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退回已领取的独生子女奖励。
然而,也有一些地区可能已经取消了类似的退回规定。例如,根据某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答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相关解答,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予以维持,但尚未作出征收决定的则不再受理、处理。这意味着在这些地区,独生子女家庭生育二胎将不会受到处罚。
因此,要准确回答您的问题,需要了解您所在地的具体政策规定。建议您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同时,也建议您关注国家生育政策的最新动态,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的变化。
总的来说,是否罚款取决于您所在地的具体政策规定以及您生育二胎的时间节点。在了解清楚相关政策后,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