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是可以离婚的,但具体能否实施取决于您所在的省份是否参与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根据民政部的相关部署,目前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在内的21个省区市实施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跨省通办”试点。
如果您和您的配偶有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位于这21个省区市之内,那么您就可以选择在该地申请离婚登记,而无需回到原户籍所在地。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离婚登记时,除了需要出具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外,还需要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如果一方或双方户籍在试点省份内,则无需提供居住证)。
此外,为了提高办理效率并避免人员聚集,建议您提前在网上进行预约,并在办理时如实填写本人的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如果您所在的省份尚未纳入“跨省通办”的试点范围,那么您可能需要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总的来说,能否在外省离婚取决于具体的政策规定和试点情况。建议您在办理前仔细了解当地的政策和流程,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