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从8月开始的。具体来说,1983年8月,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这一行动也被称为“严打”。在这一时期,全国范围内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等部门协同作战,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有效改善了当时的社会治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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