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婚姻家庭

在离婚案件中,患有抑郁症的一方通常不能直接因自身疾病要求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基础是基于特定的过错情形,这些情形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1. 法定赔偿情形: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只有在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等法定情形,且这些情形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因此,如果患有抑郁症的一方在婚姻中是无过错方,而另一方存在上述任一法定过错行为,那么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 抑郁症与赔偿的关系:

    • 如果抑郁症的产生与另一方的特定过错行为有直接关系,例如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或严重虐待导致的精神伤害进而引发抑郁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患有抑郁症的一方可以基于对方的过错行为,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
    • 然而,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单纯因为一方患有抑郁症,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获得离婚赔偿的条件。
  3. 财产分割与经济帮助:

    • 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可能会对患有抑郁症、生活相对困难的一方给予适当的照顾。
    • 如果抑郁症患者在离婚后生活确实困难,且对方有负担能力,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患者有权请求对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这种帮助的具体办法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时患有抑郁症的一方是否能要求赔偿,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抑郁症的产生原因、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法定赔偿情形。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患者可以依法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如果不符合法定赔偿情形,但生活确实困难,可以请求对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