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不能上诉。在我国司法体系中,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其作出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即一旦判决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通过上诉程序寻求更多的司法救济。这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律适用和审判权威方面具有最高层级的地位,其作出的裁判代表着司法系统在该案件上的最终结论,旨在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和权威。
不过,虽然不能上诉,但当事人如果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实存在错误,还是有其他救济途径的。具体来说,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需要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并且需要符合法定的再审条件,如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此外,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有法定情形或者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可以提出抗诉。
综上所述,虽然最高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不能上诉,但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或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等法律救济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