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先支付的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鉴定费。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鉴定费。
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不同的情况: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根据鉴定结果的归属来确定的,具体支付方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