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的证件因双方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根据不同情况列出的具体证件要求:
一、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证件:
- 身份证: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是必需的。
- 照片:需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这些照片应当符合身份证件照的要求,不得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等。
二、涉外婚姻登记(包括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国人)
对于涉外婚姻登记,除了上述内地居民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有额外的要求:
1. 港澳台居民
- 通行证或居住证:港澳居民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 身份证:提交各自的居民身份证。
- 无配偶声明:需提交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照片:同样需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2. 出国人员、华侨
- 护照: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
- 无配偶证明:需提交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照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 外国人
-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 无配偶证明:需提交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该证明应注明“未婚”或“单身”字样,并需在有效期内。
- 照片:同样需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 翻译材料:外国伴侣提交的所有外方材料,必须提前翻译成全中文,并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提交翻译材料。
三、现役军人
现役军人干部申请结婚登记的,应持军人身份证件和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士官同部队或驻地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的,应持所在部队军以上政治机关的审批意见。
注意事项
- 办理结婚登记时,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 自2017年4月1日后,婚姻登记包括离婚登记不再收取费用。同时,许多地方的婚姻登记处还提供免费拍照服务。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新婚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