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诉讼费通常不会立案,但存在特殊情形。
一般情况: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的缴纳是立案的重要条件之一。当事人在提交起诉材料时,需同时按规定预交诉讼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诉讼费,法院通常不会正式立案受理该案件。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均明确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会通知其预交;若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特殊情形: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如经济困难等,经当事人申请并获法院批准后,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暂时未实际缴纳诉讼费,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也会予以立案。同样,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的原告,在符合相关条件时,也有可能获得诉讼费缓交、减交或免交的司法救助,从而实现立案。
综上所述,不交诉讼费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立案的,但特殊情况下如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等,可能允许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并实现立案。因此,当事人在面对诉讼时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及时缴纳诉讼费或申请司法救助,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立案并进入后续的诉讼程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