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医生多点执业最新规定是什么-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5-06-13 医疗纠纷

在编医生多点执业的最新规定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及地方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的通知和法规。以下是对当前在编医生多点执业最新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多点执业的定义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这一活动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

二、多点执业的分类管理

  1. 政府指令任务:如卫生支农、支援社区、急救中心(站)以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这类多点执业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

  2. 医疗合作:多个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在此情况下,相关医院或社区需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医师便可在合作的其他医疗机构执业。

  3. 受聘于多个医疗机构:医师若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

三、多点执业的具体实施

  1. 备案制度:目前,许多地方如广东省等已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备案制度。符合执业注册条件的医师均可申请多点执业,且不受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的限制。

  2. 申请流程:

    • 医师需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端)”提交多执业机构备案申请。
    • 拟执业机构进行备案确认后,提交至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3. 医疗机构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不得拒绝医师正常申请注册多执业范围,并应协助医师办理电子化注册手续,合理设置岗位职责。

  4. 管理部门监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认真核对医疗机构提交的多点执业备案申请信息,确保医师执业范围与拟备案执业机构的诊疗科目相对应,并禁止超范围、超地点、超科目执业。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医师原则上应当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且执业地点一般不超过3个。
  • 医师在多点执业前,应与受聘的各医疗机构就医疗事故或民事纠纷的法律责任分担等事宜签订协议。
  • 卫生行政部门鼓励医师主动自愿到基层和农村多点执业,以促进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

综上所述,在编医生多点执业的最新规定旨在促进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并有效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也强调了多点执业的规范性和管理要求,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