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换领新的驾驶证后,原来的驾驶证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继续使用了。这是因为驾驶证具有唯一性,每本驾驶证都拥有独一无二的证芯编码。当您补办新证后,虽然新证在外观上与旧证相似,但证芯编码是不同的,因此旧驾驶证会被作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或第172号,具体依据最新版本),驾驶证遗失后,您应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在申请时,需要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一旦补办成功,新的驾驶证将会取代旧的驾驶证,成为您合法的驾驶凭证。
因此,如果您找到了旧的驾驶证,请不要再使用它,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请始终携带并使用您的新驾驶证,以确保您的驾驶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