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转包算违法行为。
在建设工程领域,整体转包是指承包单位在承接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原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明确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也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违法性体现:
- 整体转包违反了合同约定,损害了发包人的利益。
- 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增加安全风险。
- 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
法律后果:
- 合同无效:转包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 经济处罚:承包人可能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等处罚。
- 资质降级或吊销:情节严重的,承包人的资质等级可能会被降低甚至被吊销。
- 连带赔偿责任:若因转包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需与接受转包的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承包人在承接建筑工程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得将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如需进行分包,也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