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并不是扣了医保剩下的钱。实际上,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是由失业保险基金来支付的,个人并不需要缴费。这意味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同时,还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包括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统筹待遇等,与正常在职职工享有的医保待遇是相同的。
此外,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医保的期限是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同步的,也就是说,领多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就会为其缴纳多长时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而且,这段期间的医保缴费年限还会与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因此,失业金并不是在扣除医保费用后剩余的钱,而是失业人员依法享有的一项社会保障待遇,用于保障其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