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督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 违反审判程序规定,如故意违反法定程序、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严重超审限等。
- 审判执行不公,包括故意偏袒一方、滥用自由裁量权、执行拖延或选择性执行等。
- 泄露审判秘密,如合议庭评议意见等审判工作秘密的泄露。
查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
- 贪污受贿,即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
- 挪用、侵占涉案财物,或对涉案款物进行违规使用。
- 接受不当利益,如接受吃请、礼品、礼金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纠正工作作风和纪律问题:
- 违反工作纪律,如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及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 对待群众态度恶劣,不依法依规解答问题,或在接待群众时态度蛮横、冷漠。
- 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干预案件正常办理。
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如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执行党的决议等。
- 违反法院内部规章制度,如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差旅费报销等方面的违规。
此外,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受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鼓励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同时,法院工作人员对给予的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决定不服的,也有权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综上所述,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受理范围广泛,涵盖了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纪律以及其他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如果您有任何相关问题或需要反映情况,请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