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通常属于副省级级别。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在我国公务员体系中,副省长是明确的副省级干部。而公安厅作为省级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其厅长通常为正厅级。然而,当副省长兼任公安厅厅长时,由于副省长的行政级别高于正厅级,因此,这种兼任情况下的公安厅厅长实际上具有副省级的行政级别。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通常属于副省级级别,但具体的行政级别可能会因不同省份、不同时期的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如果对特定省份或时期的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的行政级别有疑问,建议查阅相关的官方文件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综上所述,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通常属于副省级级别,这是由我国公务员体系中的职务级别和行政级别划分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