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 关于逃逸法条-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6-11 交通事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逃逸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九十九条和第一百零一条。

  1. 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一条款明确了对肇事逃逸但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的处罚措施。

  2.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一条款则对肇事逃逸且构成犯罪的行为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处罚。

综上所述,逃逸行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根据逃逸行为的严重程度,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报警处理,切勿选择逃逸,以免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如果你有任何关于交通事故或逃逸行为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