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内容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以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的法律救济途径。具体来说: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劳动者申请支付令的权利: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为劳动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全额地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权,申请支付令是其中一种快速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