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被驳回,又发现新证据,还可以申请再审吗-裴育律师|法行宝
2025-06-10 行政纠纷

再审被驳回后,若发现新证据,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再次申请再审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要明确的是,新证据必须满足“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标准。这意味着该证据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并未出现,且因客观原因未能提供,同时该证据具有足够的证明力,能够改变原判决、裁定的结果。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新证据,才能作为再次申请再审的依据。

其次,再审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即便有了新证据,也并非必然就能启动再审。新证据不仅需要具备足够的证明力,还要符合再审的法定情形。例如,新证据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或是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原审中提供的,并且该证据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决定性影响。

具体来说,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在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了证据,并且这些证据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决定性影响,即“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同时当事人在原审中未提供这些证据的原因符合相关要求(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个案件通常只能申请一次再审,这是为了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司法秩序的稳定性。但如果再审后发现的新证据确实符合法定条件,且对原判决、裁定有决定性影响,那么当事人仍有可能通过再审程序获得司法救济。

综上所述,再审被驳回后,若发现新证据,当事人可以根据新证据的情况和再审的法定条件,再次申请再审。但在此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新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