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21.75天算工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违法的。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月计薪天数是通过全年总天数(365天)减去全年总休息日(104天),然后除以12个月得出的,即(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这个计算方式考虑了法定节假日是带薪的,因此月计薪天数并未剔除法定节假日。在实践中,一般应当按照21.75天来计算月工资,日工资是月工资÷21.75,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如果公司不按照法律规定的21.75天计算月工资,而是按当月实际天数(如30天或31天)来计算,且没有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其他补偿,那么这种做法可能是违法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也需要注意到,具体的工资计算方式可能受到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影响。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工资计算方式,并且该方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来执行。
如果劳动者对工资计算方式有疑问或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首先应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不按21.75天算工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违法的,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