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石进学律师|法行宝
2025-06-10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详细分析:

  1.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从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开始,直至满一年前的这段时间内,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每个月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2. 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通常指的是满足《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日子,即:
      1.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次日;
      2.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日子;
      3. 劳动者与企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

法律建议:

  •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赔偿,应当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满足条件时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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