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一规定意味着,当某一行为虽然触犯了刑法规定,但其情节极其轻微,且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极低时,该行为将不被视为犯罪行为,因此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刑法谦抑性原则的体现,旨在避免对轻微违法行为过度使用刑罚手段。如果你有其他关于刑事案件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