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需要开发票吗-林爱珍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经济纠纷

您好,关于诉讼费是否需要开发票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2026年3月1日起,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将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进行管理,并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全额上缴国库。在这个过程中,诉讼费是需要开具相应票据的,不过这个票据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发票”,而是《江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或其他类似的非税收入缴款凭证。

具体来说,当您立案后,法院会向您提供这份《江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它上面会包含用于缴费的唯一数字代码“缴款码”。您可以通过支付宝-赣服通、微信-“江西财政”、各代理银行等平台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您还可以查询或下载这份电子票据作为缴费的凭证。

如果您需要查验或打印这份电子票据,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 进入“江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在政务服务下的非税收缴系统中,通过输入缴款码、验证码等信息来查验并打印电子票据。

  2. 在微信中搜索“江西财政”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的“非税缴费”,然后选择“财政电子票据查验”进入查票界面,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下载。

因此,虽然诉讼费开具的不是传统发票,但您会获得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非税收入缴款凭证,这份凭证同样可以作为您缴费的证明。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