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串标围标-黄杰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合同纠纷

串标围标是招投标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它们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对串标围标的详细解析:

一、定义与性质

串标围标行为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之间通过不正当手段相互勾结,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意向人中标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还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属于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要表现形式

  1. 投标者之间的串标围标

    • 协商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就投标项目的报价达成一致,故意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以损害招标人利益或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例如,几个投标人私下约定,都报高价,使得招标人不得不选择他们中的某一个,或者都报低价,以低价中标后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利益。
    • 轮流坐庄:参与围标的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中标,共同瓜分市场份额。比如,A、B、C三个投标人约定,在第一个项目中A中标,第二个项目中B中标,第三个项目中C中标,以此类推。
    • 陪标行为:一个投标人组织多个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这些陪标人并不真正参与竞争,只是制造充分竞争的假象,帮助主投标人顺利中标。例如,主投标人找到几个关系好的投标人,让他们按照自己的要求报价,确保自己中标。
    • 联合抵制:投标人之间达成协议,一致拒绝与某个招标人或其他特定的投标人进行交易,以达到控制市场、提高自身议价能力的目的。比如,几个大型投标人联合起来,拒绝参与某个招标人的项目,迫使招标人提高招标条件或选择他们中的某一个。
    • 内部竞价与补偿:投标人先进行内部竞价,确定中标人后再参与投标,并约定给予未中标者“补偿费”。例如,几个投标人先内部竞价,出价最低的成为中标人,然后其他投标人按照约定获得一定的补偿。
    • 投标文件异常: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抄袭嫌疑或明显瑕疵,甚至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这通常是陪标行为的明显迹象。
  2. 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标

    • 泄露信息: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名单等关键信息,使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占据优势。例如,招标人私下告诉某个投标人标底是多少,或者评标委员会中有哪些专家,使得该投标人能够有针对性地准备投标文件。
    • 量身定制招标条件:招标人根据特定投标人的条件设置具有明显倾向性的招标条款,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比如,招标人设置一些只有某个特定投标人才能满足的条件,如特定的资质、业绩等。
    • 操纵评标过程:招标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如暗示给予特定投标人高分,或直接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勾结操纵结果。例如,招标人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沟通,要求他们给某个投标人打高分。
    • 约定中标条件与额外补偿:招标人与特定投标人约定以低价或承担高风险中标,以后再进行额外补偿。比如,招标人与某个投标人约定,以很低的价格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等方式给予额外补偿。
    • 设置异常限制: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设置有利于内定中标人的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例如,招标人设置一些不合理的限制条件,如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某种特定的设备或技术,而实际上这种设备或技术并不是项目必需的。
  3. 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

    • 协助串通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授意,协助串通投标人投标。例如,招标代理机构帮助某个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泄露其他投标人的信息。
    • 出卖业主利益:不法招标代理机构为了非法经济利益,与投标人勾结,相互串通,出卖业主利益。比如,招标代理机构与某个投标人私下约定,帮助该投标人中标,然后从该投标人那里获取好处费。
  4. 其他串通行为

    • 泄露或商定标底: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商定标底,唆使投标人约定压低投标报价,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额外补偿。例如,招标人与某个投标人私下商定标底,然后要求该投标人以低于标底的价格报价,中标后再通过其他方式给予补偿。
    • 授意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或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比如,招标人私下打开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然后将信息告诉其他投标人,或者要求某个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
    • 违规操作评标: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分,表现出对某投标人的明显倾向。例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而是故意给某个投标人打高分。

三、法律责任

串标围标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 民事责任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串标围标行为可能导致中标无效,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如果因为串标围标行为导致某个投标人失去了中标机会,那么该投标人可以要求串标围标的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 行政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并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例如,如果某个投标人因为串标围标行为被查处,那么该投标人不仅会被罚款,还可能被取消投标资格,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
  3. 刑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例如,如果串标围标行为情节严重,构成了犯罪,那么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四、法律建议

  1. 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串标围标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应依法严惩不贷,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串标围标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同时,细化招投标程序规定,减少法律漏洞和监管空白。

  3. 提高透明度与公开性:加强招投标信息的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投标人都能获取到相同的信息。建立招投标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招标公告、评标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加强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对参与串标围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失信惩戒,提高其违法成本。

  5. 强化教育培训与宣传引导:加强对招投标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媒体宣传、案例警示等方式,提高公众对串标围标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

如果您在招投标过程中遇到了串标围标行为,或者有任何关于招投标法律方面的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 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