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入学孩子监护人可以是外婆么”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在特定情况下,外婆是可以成为孩子的监护人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正常情况下,这种法定的监护职责会一直延续到子女成年后终止。
然而,当出现父母死亡、没有监护能力或者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等特殊情况时,就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来担任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这些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包括:第一顺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姐;第三顺序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因此,在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外婆作为外祖父母,是有资格按照法律顺序成为孩子的监护人的。当然,如果存在多个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且都愿意担任监护人,那么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监护争议解决程序来确定最终的监护人。
总的来说,外婆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成为孩子的监护人的,这主要取决于父母是否能够履行监护职责以及法律规定的监护顺序和程序。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