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律师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检察机关是否用回复”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检察机关在收到律师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是需要进行回复的。
首先,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包括律师)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应当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一并提供。检察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初审,并在一定期限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
其次,如果检察机关决定立案审查,它会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审查认为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检察机关会向办案机关发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并要求办案机关在十日以内回复处理情况。
再者,如果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它也会决定结案,并通知办案机关,同时,对于依申请立案审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办结后,还会将提出建议和办案机关处理情况,或者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审查意见和理由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这自然也包括律师。
最后,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检察机关也会跟踪办案机关对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的处理情况,如果办案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处理情况的,检察机关还可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其及时回复。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在收到律师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不仅会进行审查,而且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回复申请人。所以,您完全可以放心,检察机关是会回复律师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