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罪立案标准-陈金闯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刑事辩护

关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这是一个涉及刑事法律的重要问题,我会为您详细、清晰地解答。

一、罪名定义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通过金钱、物质利益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心健康,因此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及其相关补充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一般情形:

    • 引诱他人卖淫的,无论人数多少,均应予立案追诉。例如,有人通过劝说、利诱等方式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即满足立案条件。
    • 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卖淫的。容留是指为卖淫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介绍则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如果有人为卖淫者提供房屋用于卖淫2次,或者为卖淫者介绍嫖客2人次,均符合立案标准。
  2. 特殊对象情形:

    • 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此类行为性质恶劣,只要有此类行为即应立案追诉。
    • 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这类行为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也应立案处理。
  3. 其他严重情形:

    • 引诱5人以上卖淫或获得违法所得达到5万元以上的,将依法严惩。
    • 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再次实施此类行为的,表明主观恶性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 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即使仅一人次,也应立案追诉。

三、法律后果

触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涉案人员,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将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建议与提醒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不仅会对涉案人员自身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还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建议您远离任何与卖淫相关的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身心健康。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帮助和指导。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