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工程款支付的规定-李娟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合同纠纷

《民法典》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规定,主要涉及工程款的结算、支付期限、利息计算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工程款结算与支付期限

  1. 工程款结算:

    •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工程款的结算通常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款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条件等关键条款。
    • 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双方可协商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参照行业惯例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结算。
  2. 支付期限:

    •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若合同未约定支付时间,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一定期限内(如28天)进行审核并支付。
    • 若发包人逾期未支付,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逾期利息,并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二、工程款利息计算

  1. 利息计算依据:

    •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逾期利息。
    • 利息的计算通常依据合同约定或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进行。
  2. 利息计算方式:

    •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若合同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三、违约责任

  1. 发包人违约责任:

    • 若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逾期利息,并可能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 在极端情况下,若发包人严重违约,承包人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发包人支付已完工程的价款及相应损失。
  2. 承包人违约责任:

    • 若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或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进行修复等。
    • 若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实际案例与法律建议

  • 实际案例:在某建设工程纠纷中,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多次催告无果后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并承担了一定的违约责任。
  • 法律建议:
    •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工程款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条件等关键条款,以避免后续纠纷。
    • 若发生工程款支付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 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双方应积极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并遵循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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