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周峰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这是一个涉及刑事法律的重要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您详细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的基本定义

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客观上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从而构成的犯罪。这一罪名旨在打击那些组织、提供场所或工具,以及设定赌博方式等行为,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

  1. 组织他人赌博:

    •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
      •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
      • 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
      •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 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 网络赌场相关行为:

    •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无论投注金额多少,均构成犯罪;
    • 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活动,同样属于犯罪行为;
    • 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也符合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
  3. 提供场所和工具:

    • 为他人赌博提供实体场所(如房屋、场地等)或虚拟场所(如网络平台等),以及赌具(如麻将、扑克、骰子等),均视为开设赌场。
  4. 设定赌博方式:

    • 设定赌博规则、确定赌注大小、决定输赢方式等行为,也属于开设赌场的一部分。
  5. 特定情形下的开设赌场: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按照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 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
      • 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 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
      • 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 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 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 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赌资的界定与收缴

赌资包括下注或者赢取的款物、用来换取筹码的现金或者票据,以及通过银行账户或者网络支付、转账等方式转移的款项。在认定赌资时,需要将这些款项全部予以认定和收缴。

四、法律责任与量刑

一旦行为人实施了上述任何一种开设赌场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的量刑标准会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罚金等刑罚。

五、注意事项

在具体案件中,司法机关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如地域经济发展水平、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同时,有效的证据是证明开设赌场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关键,因此在调查过程中应充分收集相关证据。

综上所述,开设赌场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其立案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无论是实体赌场还是网络赌场,只要触犯法律底线,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因此,我建议您远离赌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