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卞思硕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刑事辩护

在取保候审期间,您是否可以去外地,这主要取决于是否获得了执行机关的批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一项重要的义务,那就是未经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里的“市”指的是县级市或不设区的市,并非地级市或设区的市。这意味着,如果您需要离开自己居住的区域到外地去,必须事先获得公安机关的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的,公安机关在批准您离开前,还需要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

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没有终结以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随时都有可能对其进行讯问、核实证据或开庭审理等。如果您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可能会给这些司法活动带来不必要的困难和干扰。

如果您违反了上述规定,已经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且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您还可能面临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监视居住或予以逮捕等处理措施。

因此,我建议您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确实需要去外地,一定要事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再行动。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