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高温补贴标准-王扬阳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询问的劳动法规定的高温补贴标准,这其实并非直接由《劳动法》规定,而是由《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进行明确。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整理的高温补贴相关规定:

一、高温补贴的法律依据

高温补贴的具体规定来源于《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该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旨在保障劳动者在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下的健康权益。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在以下条件下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1. 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2.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室内作业。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高温津贴标准并非全国统一,而是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地区的高温补贴标准示例:

  • 广东省:部分地区每人每月300元(也有说法为每人每月150元,具体发放时间和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而异);
  • 江苏省:每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
  • 浙江省: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 湖南省:每人每月最低150元,或按天数折算每人每天6.9元;
  • 河南省: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为2元/小时,无防暑降温设备或效果不达标的室内劳动者为1.5元/小时;
  • 其他省份如上海、江西、广西等也制定了各自的高温津贴标准,且发放时间也有所不同。

四、高温补贴的支付方式与管理

  1. 高温津贴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给劳动者,不能以发放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来冲抵高温津贴。
  2. 高温津贴应作为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且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3. 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的其他工资待遇。

五、用人单位的义务与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用人单位除了发放高温津贴外,还应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或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劳动者可通过向工会寻求帮助、向社保、安监等部门举报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高温补贴的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且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建议您密切关注当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