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户政策中,“被投靠人”是一个特定的术语,它指的是在投靠类落户申请中,已经拥有目标城市户籍,并且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接受其他家庭成员投靠落户的一方。具体来说,被投靠人的身份和条件会根据不同的投靠类型(如父母投靠子女、夫妻之间相互投靠等)而有所差异。
以父母投靠子女为例,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被投靠人(即子女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投靠人(即父母方)必须是超过一定年龄(如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或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可以向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再来看夫妻之间相互投靠的情况,被投靠人应为苏州家庭户口,并且被投靠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在苏州拥有住宅房屋。投靠人(即夫妻中未拥有苏州户口的一方)在满足一定条件(如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且配偶或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后,可以向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概括起来,被投靠人就是在投靠类落户申请中,已经拥有目标城市户籍,并且符合接收其他家庭成员投靠落户条件的一方。希望这个解释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被投靠人”的含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