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的条件-李赞祥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传唤的条件,这主要取决于传唤的类型,即刑事传唤还是行政传唤(强制传唤),以下是详细解答:

刑事传唤的条件

在刑事诉讼中,传唤是在侦查活动中讯问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时,依法采用的使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诉讼方法。对于刑事传唤,特别是当涉及到拘传(即强制措施的一种)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传唤而不到案:这意味着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经向犯罪嫌疑人发出了传唤通知,但犯罪嫌疑人没有按照通知要求到案。

  2. 不到案没有正当理由,且有影响诉讼进行的可能:犯罪嫌疑人没有到案必须有合理的解释或理由,如果无正当理由且这种不到案行为可能影响到诉讼的顺利进行,那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

特别说明:

  •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被传唤或者没有接到传唤,或者虽接到传唤但因意外原因(如自然灾害、患重病等)无法到案,都不应采取拘传。
  • 拘传只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使用戒具必须慎重。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反抗,就不应使用戒具;一旦到案,就不再继续使用。

行政传唤(强制传唤)的条件

在行政案件中,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强制传唤的条件包括:

  1. 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违法嫌疑人没有合理的解释或理由拒绝接受传唤,或者故意逃避传唤。

  2. 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在采取强制传唤措施前,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3. 使用传唤证传唤(或口头传唤并注明):对于需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使用传唤证进行传唤;对于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相关规定:

  •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 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除非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

传唤的时间规定

  • 刑事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 行政传唤(强制传唤):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同样,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清晰地解答您关于传唤条件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