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查世玲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行政纠纷

加处罚款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等。这一条款直接确认了加处罚款作为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合法性。

二、概念区分

  1. 行政强制措施:

    • 定义: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 目的:主要是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的发生。
  2. 行政强制执行:

    • 定义: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 目的:促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
    • 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等。

三、加处罚款的性质分析

  1. 性质界定:

    • 加处罚款是针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如行政处罚决定)中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而采取的措施。
    • 它不是对新的违法行为的惩戒,而是对原有义务未履行的一种强制执行手段。
  2. 实施条件与目的:

    • 当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
    • 目的是通过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迫使其尽快履行义务,维护行政决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 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 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直接制裁,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 加处罚款则是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等行政决定的一种后续强制执行措施。

四、实例说明

以交通违章罚款为例,如果某驾驶员因违章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若该驾驶员逾期未缴纳罚款,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一定比例加处罚款。这里的原始罚款是行政处罚,而因逾期缴纳产生的加处罚款则是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综上所述,加处罚款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机关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加处罚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应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