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及立案标准-王鑫鹭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刑事辩护

您好,关于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及立案标准,这是一个涉及法律专业知识的复杂问题,我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虚假诉讼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主体要件:

    • 虚假诉讼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需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通常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及第三人等。单位作为犯罪主体时,不仅单位会受到处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受到处罚。
  2. 主观要件:

    •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捏造事实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并希望通过这种行为达到某种非法目的,如获取非法利益、逃避合法债务等。过失不构成此罪。
  3. 客体要件:

    • 虚假诉讼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虚假诉讼行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欺骗司法机关,干扰了案件的正常审理和裁判,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司法权威。同时,它也可能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
  4. 客观要件:

    • 在客观方面,虚假诉讼罪表现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并妨害了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这里的“捏造的事实”是指凭空编造、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或对真实事实进行篡改、歪曲;“提起民事诉讼”则包括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审理和裁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无论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程序。此外,该罪行还需满足“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结果要件。

二、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虚假诉讼罪,并予以立案追诉:

  1. 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如捏造他人拖欠巨额债务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导致对方银行账户被冻结,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 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即虚假诉讼行为导致法院按照正常诉讼程序进行开庭审理,浪费了司法资源,干扰了法院的正常审判工作秩序。

  3. 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如通过捏造事实获得法院生效判决,并依据该判决申请强制执行,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4. 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多次”一般指三次以上(含三次),即行为人在不同时间段多次虚构不同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

  5. 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若行为人之前已因虚假诉讼行为被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被追究过刑事责任,再次实施虚假诉讼行为的,应当立案追诉。

  6. 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上述列举情形之外的其他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行为。

综上所述,虚假诉讼罪是一种破坏司法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严重犯罪行为。在参与诉讼活动时,我们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地行使诉讼权利,以避免陷入虚假诉讼的法律风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