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唐晶晶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合同纠纷

成立合作社,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流程。以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规定,为您详细解答:

一、成立合作社的基本条件

  1. 成员要求:

    • 合作社应有五名以上符合法定条件的成员,这些成员可以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也可以是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
    • 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若成员总数20人以下,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若成员总数超过20人,则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2. 章程要求:

    • 合作社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该章程应详细规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等事项。
  3. 组织机构要求:

    • 合作社应设立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等,这些机构将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4. 名称和住所要求:

    • 合作社应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并确定章程规定的住所。
  5. 成员出资要求:

    • 合作社成员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出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二、成立合作社的流程

  1. 召开设立大会:

    •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大会行使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审议其他重大事项等职权。
  2. 准备并提交登记材料:

    • 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法定代表人及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住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3. 申请设立登记:

    • 市场监管部门在受理登记申请后,将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二十日)办理完毕,并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4. 后续事项:

    • 合作社成立后,应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备案。同时,合作社应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等信息。

三、政策扶持与优惠

  •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会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
  •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综上所述,成立合作社需要满足成员、章程、组织机构、名称住所和成员出资等基本条件,并遵循召开设立大会、准备并提交登记材料、申请设立登记等流程。同时,合作社在成立后还能享受国家提供的多项政策扶持与优惠。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