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林丽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不可撤销合同的说法其实并不准确,更准确的说法是合同在特定情形下可被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些情形主要包括重大误解、一方欺诈、第三人欺诈、胁迫以及显失公平。下面我将从这五个方面为你详细阐述:

  1. 重大误解

    • 法律解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内容等发生重大误解(如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方面出现错误认识),且这种误解导致行为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时,该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 实例说明:比如,甲误将一幅赝品画作当作真品购买,这就构成了重大误解,甲有权请求撤销该购买合同。
  2. 一方欺诈

    • 法律解释: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如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 实例说明:商家丙隐瞒手机曾大修过的事实销售给消费者丁,丁作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该购买合同。
  3. 第三人欺诈

    • 法律解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当合同外的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导致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且合同的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时,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 实例说明:中介戊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促成房主庚与购房者己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庚知情未说明,那么己作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合同。
  4. 胁迫

    • 法律解释: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若一方或第三方以胁迫手段(如威胁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 实例说明:辛以曝光壬的隐私为要挟,迫使其签订一份明显不利的合同,壬作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合同。
  5. 显失公平

    • 法律解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当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签订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 实例说明:在灾害期间,药商癸将急需用药的灾民子作为销售对象,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售药,该合同显失公平,子有权请求撤销。

额外提醒:撤销权的行使并非无期限限制。通常,当事人需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对于重大误解,为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在受胁迫的情况下,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逾期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合同将继续有效。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了解这些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及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至关重要。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相关问题,或者对合同条款有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