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被退回有赔偿吗-钟波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劳动纠纷

派遣工被退回是否有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主要分为有经济补偿和无经济补偿两种情况。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有经济补偿的情况

  1. 劳动合同订立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若用工单位因客观经济情况变化(如经营困难、业务调整等)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原岗位,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时,派遣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2. 用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 若用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或工作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法损害权益、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合同、免除法定责任或排除合法权利等,派遣工在解除合同后可主张经济补偿。
  3. 重新派遣时降低条件:

    • 若派遣单位在重新派遣时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派遣工不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导致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派遣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根据派遣工在派遣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无经济补偿的情况

  1. 协商一致退回:

    • 若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派遣工三方达成书面协议,明确约定退回事宜且不涉及补偿,则派遣工无权获得经济补偿。
  2.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 若派遣工在试用期内未达到用工单位明确的录用标准,经考核确认后予以退回,用工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 严重违规违纪:

    • 若派遣工存在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行为(如旷工、盗窃等),用工单位可依法将其退回,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4. 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损失:

    • 若因派遣工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经调查核实后处理,用工单位退回派遣工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5. 双重劳动关系影响工作:

    • 若派遣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且无法协调解决,用工单位可依法将其退回,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6. 欺诈手段订立合同:

    • 若派遣工以虚假信息骗取用工单位信任签订劳动合同,经查证属实后解除关系,用工单位退回派遣工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7. 被追究刑事责任:

    • 若派遣工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用工单位依法终止合作,退回派遣工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

  • 违法辞退:若用工单位或派遣单位无正当理由或违反法律规定辞退派遣工(如派遣工无过错却被辞退),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维权建议

面对被退回且未获得应有经济补偿的情况,派遣工应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 保留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退回通知等,以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及退回原因。
  2.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进行协商,明确补偿金额和支付主体。
  3. 法律途径:如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派遣工被退回是否有赔偿,取决于退回的原因以及派遣工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之间的具体约定。派遣工应了解自身权益,必要时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