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电动车事故自己全责是否可以走医保”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有一些特定的医疗费用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这些包括: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以及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
在您所描述的情境中,您骑电动车发生事故,且被交警判定为全责。这意味着,此次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原则上应由您自己承担。然而,关键在于判断此次事故是否属于“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
如果事故确实完全由您个人操作不当或疏忽导致,没有涉及其他第三方责任:
如果医院拒绝为您登记医保:
建议行动:
综上所述,电动车事故自己全责时,如果事故确实完全由您个人导致且没有涉及其他第三方责任,那么您因事故受伤就医的医疗费用理论上是可以走医保的。但具体能否报销还需根据您所在地的医保政策和医院的具体执行情况来确定。如果遇到医院拒绝报销的情况,您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咨询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