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判刑后军龄算不算工龄”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军龄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的,这是针对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国家分配或被招收到国家机关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况。同时,对于退伍的义务兵,其军龄也是从县征兵办公室(或人武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的。
然而,当涉及到判刑的情况时,军龄的计算就会有所变化。具体来说:
被判刑后开除军籍的复员退伍人员:如果这类人员在刑满释放后参加工作,那么他们的工龄是从重新参加工作时开始计算的,之前的军龄将不被计入。
判刑后保留军籍的:对于这类人员,他们可以将服刑前后的军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这意味着,尽管他们曾经被判刑,但只要军籍得以保留,他们的军龄就不会因此而中断。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义务兵退伍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与军龄应计算连续工龄,以及临时工应征入伍后复员转业又参加工作的,其工龄计算也有特定的规定。但这些情况与您提出的判刑后军龄的计算问题不直接相关,所以在此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判刑后军龄是否算工龄,主要取决于判刑后是否保留了军籍。如果军籍被开除,则刑满释放后的工龄从重新参加工作时算起;如果军籍得以保留,则可以将服刑前后的军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