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职工离职后档案的处理问题,这是一个涉及个人人事档案转递的重要事项,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包括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的人事档案,其转递是有明确规定的。对于您的情况,离职后档案的处理主要取决于您档案当前的存放地点以及您的新工作情况。
档案存放地点:
- 如果您的档案目前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那么离职后,您可以选择继续由原机构保管,或者根据新工作单位的要求,将档案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 如果您的档案目前存放在工作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离职后,您应根据新工作单位的性质,决定是将档案转递至新工作单位(如果新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还是转递至新工作地或户籍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转档手续:
注意事项:
- 档案严禁自行携带转递,这是为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按规定,流动人员不可以查看本人人事档案,这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档案的安全。
具体建议:
- 鉴于您提到的情况(假设您即将从上海离职,新工作在青岛,且户籍也在青岛),在新单位入职后,您应及时申请将人事档案从上海转递至青岛的工作单位(如果新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或青岛当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 在办理转档手续前,建议您先查询并确认青岛当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可以通过人社部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综上所述,离职后档案的处理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档案存放地点来决定。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