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0年以上休假多少天-朱雪芹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劳动纠纷

对于工作20年以上的职工,其每年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15天。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年休假天数的确定依据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工作年限与年休假天数之间的对应关系,是确定年休假天数的主要依据。

二、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

在计算年休假天数时,关键在于确定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这包括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时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的时间。这意味着,无论职工是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还是在不同单位间断工作,其累计工作时间都应被计入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中。

三、年休假天数的折算方法

对于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如果其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不足一年,那么其年休假天数需要按照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不过,这一折算方法主要适用于新进职工,对于已经在一个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则直接按照其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年休假天数。

四、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虽然工作20年以上的职工原则上应享受15天的带薪年休假,但在特定情况下,职工可能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这些情形包括: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年休假安排与补偿

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且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报酬中已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六、实例说明

以员工李某为例,其累计工作时间已达到25年。若李某一直在同一单位工作,且没有出现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那么他每年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15天。如果李某从A公司跳槽到B公司,且在B公司剩余日历天数为180天,那么根据折算方法,李某在B公司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180÷365)×15≈7.39天。由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因此李某在B公司当年可享受7天年休假。

综上所述,对于工作20年以上的职工,其每年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15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