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陈理坤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四个方面。只有同时满足这四个要件,才能认定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一、主体要件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这既包括专业的交通运输人员,如机动车驾驶员,也包括非交通运输人员,如普通的上班族。只要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并满足其他构成要件,即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例如,一位普通的上班族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就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二、主观要件

危险驾驶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种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例如,醉酒驾驶者应当知道自己饮酒后驾车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但为了赶时间或抱有侥幸心理,仍然选择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就体现了这种故意心态。

三、客体要件

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危险驾驶行为一旦实施,就可能对道路上其他不特定的行人、车辆及公共设施等造成损害,威胁到众多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例如,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行为,都可能随时引发交通事故,危及周围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客观要件

危险驾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典型行为:

  1. 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即属于醉酒驾车。醉酒驾驶会显著降低驾驶者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公共安全。例如,某人在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经检测达到了85毫克/100毫升,然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即构成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罪。

  2.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道路”通常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等。“追逐竞驶”意味着机动车驾驶人相互追赶、竞逐,速度通常超过正常的交通速度,极大地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风险。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如交通流量大时追逐竞驶、因追逐竞驶引发交通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等。例如,在交通高峰期在城市主干道上进行追逐竞驶,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即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3.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这种行为不仅危及乘客的安全,也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威胁。“严重超过”通常有明确的量化标准,如实际载客人数超过额定载客人数的一定比例,或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的一定比例。例如,校车或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载或超速行驶,就可能构成此类型的危险驾驶罪。

  4.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这些规定,如未按规定路线、时间运输或未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等,危及公共安全的,即构成此类型的危险驾驶罪。例如,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运输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在运输途中有发生爆炸的现实危险,就可能构成此类型的危险驾驶罪。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清晰明确,旨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广大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危险驾驶罪的相关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