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把钱还了还判刑吗-赖红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刑事辩护

诈骗后将钱归还,并不能完全免除刑事处罚,但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还钱这一情节,并可能酌情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诈骗罪的构成与定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要实施了诈骗行为并达到立案标准(如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构成诈骗罪。这一犯罪事实的存在,并不会因为后续的归还行为而改变。例如,李某以虚假投资项目为由,骗取王某5万元,即便李某后来将这5万元归还给了王某,其之前的诈骗行为仍然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还钱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1. 不构成免责事由:归还诈骗所得并不能作为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因为诈骗行为一旦实施且达到立案标准,就已经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已经成立。就像上述例子中的李某,不能因为还钱就否认其曾经实施过诈骗行为。
  2. 量刑时的考量因素:还钱体现了犯罪嫌疑人一定程度的悔罪表现,并减少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在量刑时,法官会根据这一情况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诈骗犯在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并且认罪悔罪,法院在量刑时会将这一情节纳入考量范围。

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具体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 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 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 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 被害人谅解的;
  • 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例如,张三诈骗了他人3万元,在一审宣判前,张三将3万元全部退赔给了被害人,并且张三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同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那么法院在量刑时就有可能对张三从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其他影响量刑的因素

诈骗罪的量刑不仅与诈骗数额相关,还会受到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诈骗手段、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如果诈骗手段特别恶劣,比如通过发送大量诈骗短信、拨打大量诈骗电话等方式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或者诈骗的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等特殊财物,那么即使还钱,也可能无法获得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待遇。

实际操作建议

对于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来说,积极退赃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这有可能在量刑时得到法院的从轻处罚。然而,这并不能保证一定不会被判刑。如果你或者身边的人遇到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