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张建光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刑事辩护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通常计入刑期,但存在特定情况不计入。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通常计入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特殊方式,它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暂时不在监狱内执行刑罚,而是在监外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若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 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 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只要是通过合法程序获得暂予监外执行批准的,该期间就会计算在原判刑期之内。例如,若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2年后因患严重疾病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1年,那么这1年将计入其10年刑期内,他实际还需服刑7年(10年-2年-1年=7年,此处为简化说明,实际计算需考虑服刑起始时间等因素)。

二、特定情况下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刑期

尽管一般情况下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刑期,但也存在特殊情况:

  1.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 如果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得暂予监外执行,那么在监外执行的期间将不计入执行刑期。这是为了防止罪犯利用不正当手段逃避刑罚。
    • 例如,若某人通过伪造病情证明材料获得保外就医决定,一旦查实,该段时间就不计入刑期。
  2. 严重违反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

    •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遵守相关的监督管理规定。若严重违反这些规定,如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并在警告后仍不改正,导致被决定收监执行的,其在监外执行的时间同样不会计入刑期。
    • 例如,若某人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擅自离开规定的居住区域并失去联系,这段脱逃时间将不会计入刑期。待其被抓回后,需扣除脱逃时间继续执行剩余刑期。
  3. 自伤自残以逃避刑罚:

    • 如果罪犯为了逃避惩罚而故意自伤自残,以达到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目的,那么其在监外治疗的时间也不能计入执行刑期。这种行为被视为对法律的不尊重和对刑罚的逃避,因此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三、重要提醒与建议

暂予监外执行并非对罪犯的宽大处理或减轻处罚,而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和罪犯实际情况作出的临时性安排。在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对罪犯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

对于罪犯而言,应严格遵守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珍惜这一特殊安排,积极接受治疗或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对于家属而言,应给予罪犯足够的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同时也要监督他们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发生违规行为。

对于社会而言,应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宣传和理解,消除对罪犯的偏见和歧视,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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