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死亡配偶取款新规-朱新峰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婚姻家庭

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其配偶取款的新规,主要依据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金规〔2024〕6号)。以下是对该新规的详细解读:

一、提取条件

  1. 账户余额限制:

    • 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对于农村中小银行,这一要求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落实。
  2. 提取申请人身份:

    • 提取申请人应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
  3. 提取方式:

    • 提取申请人需同意一次性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及利息,并在提取后注销已故存款人账户。

二、特殊产品处理

  •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黄金积存产品以及代理销售的国债、理财产品,可以在到期或赎回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提取。其本金和实际收益一并计入上述账户限额。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引导提取申请人合理安排提取时间,并协助其向理财产品的管理人申请办理赎回或非交易过户。

三、材料要求与查询权限

  • 提取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相关要求。
  • 已故存款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提取存款时,基于合法、正当理由申请查询已故存款人账户交易明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供其死亡后以及死亡前6个月内的账户交易明细(已故存款人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四、丧葬费、抚恤金处理

  • 已故存款人账户汇入的丧葬费、抚恤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参照相关规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办理简化提取。且丧葬费、抚恤金不计入上述账户限额。

五、尽职免责与服务改进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尽职免责机制,对于由简化提取引起的投诉、诉讼、资金损失,若办理人员尽到合理谨慎义务,则实行尽职免责。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分支机构的培训和督促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便利群众办理小额存款继承。

六、实施时间

  • 该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总结与建议:

作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若您希望提取其存款,需确保账户余额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准备好相关身份证明和继承权证明文件。同时,您有权查询已故存款人死亡后及死亡前6个月内的账户交易明细(如有需要)。在办理过程中,若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建议及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沟通,并了解其具体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