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王犹淦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自2023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已经有所提高。具体来说:

  1. 扣除标准:

    • 如果您是独生子女,那么您每月可以享受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那么您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这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每月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500元。
  2. 被赡养人范围: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需要注意的是,配偶的父母(即岳父母或公公婆婆)并不包含在被赡养人范围内,因此赡养他们不能享受此项扣除。
  3. 填报与享受:

    • 如果您还没有填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
    • 如果您已经填报享受了此项扣除,但扣除标准提高前是按照原标准填报的,那么自政策发布后的申报期起,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4. 特殊情况处理:

    • 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且之前与兄弟姐妹约定了分摊方式,但扣除标准提高后想要调整分摊额度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但每人每月仍不得超过1500元。
    • 如果您取得的是经营所得,且平时没有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那么可以在办理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5. 法律责任:

    • 纳税人应当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果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和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