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专票量刑标准-林琳律师|法行宝
2026-08-12 刑事辩护

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专票”)的量刑标准,这是一个涉及我国刑法的重要问题,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量刑标准详解

  1. 基本量刑框架:

    •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若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虚开、向多人虚开等,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对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如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等,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具体数额界定:

    • “数额较大”通常指的是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但这一标准可能因地区或具体司法解释而有所调整。
    • “数额巨大”则一般指的是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如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等,具体数额同样可能因地区或司法解释而有所差异。
  3. 其他严重情节的考量:

    • 除了虚开的税款数额外,法院还会考虑其他严重情节,如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多次实施虚开行为、是否向多人虚开、是否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等。这些情节都可能影响量刑的轻重。
  4. 单位犯罪的处理:

    • 如果单位犯本罪,即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自然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实际案例与量刑关联

以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为例,该企业为了逃避纳税义务,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为他人虚开了多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高达数百万元。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不仅考虑了虚开的税款数额,还考虑了该行为对国家税款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犯罪手段的恶劣性等因素,最终认定该企业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企业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了相应的刑罚。

四、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发票管理规定,不得虚开发票,以免触犯法律。
  2.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和税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防范内部人员虚开发票的风险。
  3.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如遇涉税法律问题或疑虑,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并避免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量刑标准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实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数额以及其他严重情节等因素综合确定。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并在遇到涉税法律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